南京公司注冊常見問題解答
1、實收資本到位,需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或者其他證明?實收資本需不需要備案?
答:認繳制有限公司,以后實收資本到位,可以來市場監(jiān)管局窗口備案,也可以不用備案,由公司自主選擇。不進行備案的,可以在每年年報的時候填寫實收資本到位情況即可。
2、申請含有“前海”字樣的企業(yè)名稱,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1)單獨以“前?!弊謽幼鳛?a data-mid="2592" href="http://www.chendaosj.net/a_210.html">企業(yè)名稱中字號的,仍需由前海管理局審批同意后通過網(wǎng)上申報的方式報我局核準,企業(yè)申報時應在備注說明中注明:已取得前海管理局批復,預批復號:XXXXXX。
(2)名稱中含有“前?!弊謽樱ú话▎为氁浴扒昂!弊謽幼鳛槠髽I(yè)名稱中的字號的),由我局直接審核,審核時應注意名稱中的行業(yè)是否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現(xiàn)代服務業(yè)合作區(qū)產(chǎn)業(yè)準入目錄》的要求,不符合《目錄》要求的,不予核準。
(3)已設立企業(yè)不得變更至前海,名稱中也不得使用“前?!弊盅邸?
3、改革后的注冊資本認繳制度不需要驗資,那如果不繳或未繳足會被查到嗎?會有什么后果?
答: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并不是說注冊資本就不用繳了,而是政府不再收取驗資證明而已,這就從過去的政府監(jiān)督轉變?yōu)?a data-mid="2526" href="http://www.chendaosj.net/a_271.html">股東監(jiān)督,認繳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改革后商事登記制度對于股東未依公司章程規(guī)定實際繳付注冊資本的,仍應依法律和章程規(guī)定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如果有股東未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約定按時繳付注冊資本,已按時繳足注冊資本的股東以及公司本身均可向未按時繳足注冊資本的股東追究未出資的民事責任。如果公司發(fā)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當資不抵債時,未繳足注冊資本的股東應先繳足注冊資本,并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4、公司名稱前面能否不加“深圳市”字樣?需要哪里審批?應符合什么條件?
答:可以。已設立企業(yè)變更名稱的需經(jīng)注冊分局初審,然后報國家公司行政管理總局核準。名稱初審業(yè)務在市民中心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窗口辦理。新設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直接到國家公司行政管理總局核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區(qū)劃的名稱:一是國務院批準的;二是國家公司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的公司;三是注冊資本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的;四是國家公司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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